诈骗犯罪的被害人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诈骗犯罪的被害人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诈骗犯罪的被害人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诈骗犯罪的被害人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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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犯罪的被害人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发表 admin at 2023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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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我是一名诈骗刑事案件的被害人,被告人以能帮助我办理落户为名,骗了我人民币20余万元。目前,被告人已经被抓归案,案件正在诉讼过程中,我打算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被法院告知不予受理,这是为什么?
答: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被害人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的,应当依法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追缴、退赔的情况,可以作为量刑情节考虑。

以上规定表明,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是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比如被害人因遭受人身伤害而花费的医疗费等。而对于盗窃、抢劫、诈骗等侵犯公民财产权的犯罪案件,由于我国刑法第六十四条明确规定,对犯罪人的违法所得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予以返还。因此,人民法院在判处被告人刑罚的同时,也会判令其向被害人退赔所骗取的钱款,不需要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也就是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将在刑事判决中直接判处被告人赔偿你的直接损失,你的合法权益通过刑事诉讼完全可以得到保护,没有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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